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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出门倒(第1页)

假如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那没关系,他还有另一个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大名——程咬金。

程知节,字义贞,地道的山东大汉,性情豪爽豁达,不拘小节。

在隋末那场风起云涌的乱世中,率数百家乡子弟投靠了瓦岗寨李密,很快得到重用,与秦琼统领一支八千人的精锐内军(号称可敌百万),东征西战,战功彪炳.程知节这个名字,也是在他加入瓦岗寨之后改的。

过了几年,义军内部出现裂痕,各自散伙,他与秦琼一干人等先投靠了洛阳王世充,后来归顺大唐,继续发挥以往的风格,作战中奋勇争先,因功受封(果然是能人,到哪都不甘寂寞)。

一面鎏金令牌,足以自证身份,李成元看得清清楚楚,立马打了个冷颤,哆嗦着把令牌还了回去。

“国国公爷,这个您自己收好,京城里没一家店敢拿它做抵押。”

“怎么,你还嫌弃了?”

瞪起鱼泡眼,程知节不乐意了,扯嗓子嚷嚷道:“俺老程从不吃白食,瞧把你吓成那样。”

“一块破牌子,刻着几个虚名,有什么大不了的?”

饶是如此,李成元仍坚持把牌子还了回去,别的都行,拿腰牌做抵押,不是要玩死他吗?

等回去睡一觉,酒醒后发现腰牌不见了,万一惹得恼火,派兵来把自己的酒馆砸了,可没处喊冤去。

“行,那我就不勉强了!”

程知节一晃脑袋,已有了六分醉意,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再上酒菜来,老子没吃饱呢!”

“好勒!”

眼前的可是大唐的实权人物,李成元哪敢崩出半个不字,陪了个笑脸,就去后厨整饬忙活了。

等第二轮酒菜上桌,程知节一时兴起,倒了半碗酒,咧着嘴道:“小子,老程又不是下山猛虎,有何可惧酒是男儿血,干了它,壮壮胆。”

见面前这位没预想的那么凶神恶煞,李成元也不那么拘谨了,顺手接过酒碗:“恭敬不如从命!”

说罢,仰面朝天,须臾间便喝的一滴不剩,还亮了碗底笑了笑。

其实,五十度的酒想要一口闷,对他而言是不小的难度,喝的时候嘴像个漏勺,撒了足有一半。

好在老程此时喝的五迷三道,眼神朦胧,没太看得清楚,笑呵呵的道:“好,好酒量!

果然英多出少年辈,是条汉子,有资格与我同桌进食。”

以酒量评判身份标准,很是别具一格。

李成元亦不推辞,正好肚子有点饿了,随便客气了几句,便坐下开吃,把酒言欢。

席间,觉得程知节比较和善,没摆啥官架子,李成元索性回归了本性,借着一股酒劲,讲了几个烂熟于心的荤段子,逗得老程大笑不止。

“哈哈,你小子,哪来的一肚花花肠子,对俺老程脾气。”

“我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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