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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离墨将写好的信笺装进了竹筒里,背后好像长眼了一般,淡淡道,“你不必在我面前献殷勤,我对还没长开的小姑娘没兴趣。”
顾明珠手一抖,白玉瓷盅里的鸡汤溢了出来,烫得她倒吸一口凉气,手背泛红。
九叔这话说得……
不必对她有兴趣啊,对她的鸡汤有兴趣就好。
她赶紧把白玉瓷盅放了下来,小嘴往自己泛红的手背哈了哈气,俏声道,“九叔对没长开的小姑娘没兴趣,那我去找几个长开的姑娘侍候九叔。”
说罢,拎起裙子就往外走。
才走了两步呢,后衣领被人拎住了。
少年微微用力便将她拎到了眼前,瞥了一眼她泛红的小手,深邃墨眸盯着她,嗓音泛着冷意,“为什么突然献殷勤?”
这小丫头一贯眼高于顶,娇蛮无礼,从来视自己于无物的。
顾明珠讪讪。
上一世,原主觉得九叔的娘亲不要脸,年纪轻轻的竟然勾搭上祖父生下九叔,破坏了祖父与祖母的感情,于是很为祖母打抱不平,从来没有给过九叔好脸色,更加没有叫过人家一声。
对九叔连对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现在突然巴巴讨好,确实有点狼子野心似的。
可是,没办法啊,她既然用了这具身子,当然得保住顾府上下。
当即歪着小脑袋,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男人,一派天真乖巧的道,“九叔,这怎么能叫献殷勤呢,咱们是一家人,侄女对九叔好是应该的呀!”
一家人?
呵……
少年唇角勾起了一抹轻嗤。
伸出两根长指,执起她泛红的小手看了看。
还好鸡汤放了一段时间不会太烫,并没有破皮起泡,只是泛红。
不过,她的小手嫩白,像一团雪藕似的,泛着红也显得触目惊心。
果然是顾家的明珠,这肌肤,真的是嫩过头了。
长指下捏着的手腕也幼嫩得过分,感觉自己一口下去就能嘎嘣嚼烂。
相较于她献殷勤过来的和鸡汤,他更想吃这根小雪藕。
倒是有点好奇,自己要是吃她一口,她还能不能保持这巧笑嫣然的模样儿,会不会把绣花鞋拍在自己的脸上。
念头闪过,忽然俯首,咬上了她的小手腕。
顾明珠傻眼。
九叔这是有咬人的嗜好吗?
她藏在裙踞下的小脚动了动,想要踢人。
可是,转念想到自己身家性命还系在九叔身上,不能踢,于是默默收回了小脚,任由男人咬。
小姑娘又软又嫩,幼腕上还有着淡淡的山茶花香,他一个忍不住便用了力。
顾明珠痛得倒吸一口凉气。
少年松了口,舌尖抵住上颚,邪肆的转了半圈,“九叔喜欢吃小孩儿,你要是总在九叔面前晃,九叔就吃了你。”
嗓音慵懒清润,却突然像有血腥味缠住了魂魄,让人无端生寒。
顾明珠脑子里突然想起了原主在京中的时候听到的关于秦王凶狠成性的传说。
听说秦王最喜欢吃小孩脑花,特别是喜欢吃那些如花似玉娇娇女的脑花,当初摄政王为了讨好秦王还给秦王送过好几个小女孩。
九叔虽然还没有成为秦王,可是,骨子里头的狼性肯定是天生的,九叔竟然真的喜欢吃小孩!
念头转过,顾明珠心尖一紧,差点没拎起裙子就想要逃跑。
可是,现在逃了,明天再过来讨好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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