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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这个处理情绪的机制也是人类为了自己而诞生出来的。
此后的日子,我经常来怪谈协会,召集大家开会,敲打他们。
慢慢的,我以副会长的名义,接手了整个怪谈协会的事务。
我也不再拥有假期,变得和许夜一样的忙碌。
至此,我的心里终于不再愧疚,从而渐渐感到踏实。
原来,工作也能让人变得充实。
前提,是它值得你这么做。
我为了能帮助到许夜,能对整个社会做出贡献而感到自豪。
而不是拼命加班,最后拿到了三千月薪,看到路边的乞丐,掏出一块钱。
结果对方得知我一个月在这么大个城市只赚三千的时候,又倒给我一百。
……
这样的日子大概要永远持续下去了。
在许夜成为“夜神”
,大概率要远去之时,我毫不犹豫选择追随。
于是,我的身份再次变了,成为无尽山脉的守护人,怪谈与现实之间的把控者,一个拥有“夜神”
作为背景的……
提携之恩,永生难忘。
我愿成为夜神与蓝星之间的纽带,永远追随于他,不后悔。
……
我在这里过的日子还算逍遥。
毕竟,像许夜这样,误闯山脉的“普通人”
,是比较少见。
大多数时候我都能开心的度过,除了有一个东西让我偶尔感到困惑。
那个叫锋哥的家伙,将一生的执念都注入进木偶里面。
刚开始,我为了躲避,把他藏在一个小角落里,过了一段时间再打开时,发现木偶眼珠子流下两行血泪。
一副快要气绝身亡的模样。
没办法,我只能隔几天把东西拿出来用一下,指挥木偶洗个衣服,倒杯水。
情况缓解了许多。
除了对方不管干什么活,视线都要黏在我身上之外。
难道这就是爱情?
我敢肯定不是。
如此畸形的感情,和爱可不搭边。
这让我想起之前网上,总有人开玩笑,画我和许夜的同人漫画。
你要问我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其实我更喜欢女人,香香软软的。
至于漫画里的东西。
我想,任何真正了解过夜神的人,都会忍不住被他身上的魅力所打动。
产生尊重,神圣,以及欢喜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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