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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其实就是身上出现了混种特征的人类,而且大多数恶兆之子身上长出的角都被锯掉了,像恶兆妖鬼那样的存在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总之,恶兆之子似乎也是一种“贱民”
就对了。
李鑫凯从自己的背包中拿出一根恶兆之子的角,这是他当时击败那些恶兆之子所获得的东西,而榭海德也立刻被这玩意吸引了目光。
“哦,这物品…原来你在狩猎恶兆之子啊。
唔、唔,这的确货真价实…
既然如此,你的去留就另当别论。
你身为褪色者,一介野蛮人,但似乎能明辨是非。
好吧,我允许你在这座城市短暂停留。
接着,我以榭海德一族之名,向你提出狩猎恶兆之子的要求。
这座城市的地底已然化成弃置场,从古至今,那群肮脏的恶兆之子,还有不曾切除畸角的恶鬼之子,就躲藏在地底。
让人深感悲痛的是,从不久之前开始,那些东西发出的,令人作呕的叫声竟然传至地面。
丝毫不放弃玷污黄金树的意图。
快出发吧。
去狩猎那些躲藏在地底弃置场的恶兆之子,快快断绝那一阵阵令人作呕的叫声。
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切记,勿做出侮辱我族英名的举止。”
榭海德用命令般的口吻指挥李鑫凯,李鑫凯是真忍不了了。
这家伙看上去就是个落魄贵族,身边连个侍从都没有,自己一只手就能碾死他,这家伙倒好,贵族架子摆得这么高还放不下来,一口一个野蛮人,其实他更像是个丧家犬。
还拿这种口吻命令自己,真是可笑啊。
果然,什么狗屁贵族,就是一帮狗仗人势的软骨头而已。
“你再叫一句我就把你头拧下来当球踢!”
李鑫凯也不给榭海德好脸色,看见李鑫凯态度不好,榭海德也当即认怂了,不过这家伙依旧嘴硬,不愿意放下贵族的架子。
“还不打算狩猎恶兆之子吗?看来你比我认为得还要优柔寡断。
好吧,也无妨。
我可以等──宽容待人是身为贵族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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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你最好别让我再见到你!”
李鑫凯气呼呼地离开了,MD自己今天居然受这种气,要不是这王八蛋没对自己动手,李鑫凯真想一刀砍死他得了。
进入王城之后,李鑫凯直奔贝纳尔标记的地点而去,那是王城后方的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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