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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早下班,警局一行人都溜得比谁都快。
连善欢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除了轮值的几个人之外都走光了,他笑着摇摇头。
看来最近是真的把他们累坏了。
但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这几周几乎不着家,天天睡在局里,甚至都没眯一会就得出警,最近连怼人都没力气,真是拿最少的钱操最大的心。
连善欢边往外走边捏捏自己的鼻梁,才让自己精神一些。
警察真TM不是人干的活。
取了车之后,连善欢却没往家的方向开去,而是朝相反的方向开到了一家叫“东西”
的酒吧。
这家酒吧是他和曾现这帮人都常来的,就是大家平时庆功宴啊,娱乐啊,就会来这聚一聚喝喝酒。
这酒吧的名字叫“东西”
,第一次来的时候连善欢还和曾现吐槽过一番,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也不知道它是想暗示来这的人都不是东西还是想说来这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反正来这的就不是好人。
当时曾现还反驳他:“老连,你骂你自己就算了,别捎带我们啊,我们可都是良好市民。”
连善欢笑着给他脑门一巴掌:“去你的吧。
这是良好市民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连善欢喜欢来这个酒吧是因为他觉得很舒服,这里不是慢摇吧,但不像其他酒吧那么闹腾,每次出警到酒吧去,都是被吵得脑仁疼,但这里却不会。
而且很多人会在酒吧进行各式的交易,多多少少有过肮脏的事发生,但这家酒吧从开业至今安稳,从没有发生过事故,当然,故事也没有。
走近吧台,连善欢在高脚凳上坐下,问调酒师要了一杯Bamboo,连善欢平时会偏爱烈酒,但今天点的这杯却是相对柔些的酒。
毕竟他来只是想喝杯酒回去好睡一些。
这个时间点还早,所以酒吧不忙。
调酒师很快把酒呈上来。
连善欢看他一眼,觉得面生,便问道:“原来的调酒师呢?”
“哦您说的是常宁吧,他啊家里出了点事,辞了工作回老家啦。”
新来的调酒师拿着抹布擦着吧台:“看来您得有一阵子没来我们这了,我都来两个半月了,头一回见您。”
原先的调酒师跟连善欢倒是挺熟,但他最近太忙,好几个月没来了,没想到居然换了个调酒师。
不过这调酒师这自来熟的秉性在平时连善欢肯定会跟他调侃几句,今天却是没什么心情。
毕竟人身心俱疲的时候,是不大愿意开口的。
连善欢拿起杯子浅酌一口,杯子在手中轻轻摇晃,眼睛盯着杯中的液体,脑中思绪开始慢慢放空。
这就是他喜欢喝酒的原因。
酒精能让人放松,能让人抛弃一切,能让人一片空白。
连善欢是属于刚劲一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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