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八十二章保命手段
格里斯翻到皮纸的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又用手搓了搓,看看皮纸是不是两张并到一起的,可惜不是。
把整个破烂堆翻了个遍,格里斯也没能再找到另一张皮纸,甚至他还重新翻找了一遍先前掀到一边去的没用的东西,还是没有。
格里斯心里有点惋惜,这么好的线索就这样断了,连进一点追索下去的机会都没有。
怀着一丝希望,格里斯又叫过钢牙,把皮纸举到它前问到:“这个,哪里来?”
“胡……”
钢牙盯着皮纸,一片茫然。
格里斯忍不住要失望的时候,钢牙却突然吼了起来。
“吼!”
边吼着,钢牙伸出手臂向某个方向的指去。
“那边……?有?这个是那里来的?有一个……巫妖在那里?这个从巫妖那里得到的?”
格里斯仔细辩认着钢牙的意思。
钢牙已经到了铜皮僵尸的境界,灵魂属于领主级别,智力相比普通僵尸已经有了很大的增长。
不过没受过教育的它根本不懂说话,表示意思的词汇也比较少。
连比带划的半天,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在钢牙指着的那个方向,有一巫妖生活在那里,距离有多远不知道,钢牙自己都没有距离的概念,反正是出了领地之外。
这个皮纸就是从那个巫妖那里得到的。
最后,钢牙又敲着他那满嘴的大钢牙,口胡口胡的吼着。
这个动作格里斯看了好半晌才弄明白它的意思,它是说自己的名字就是那个巫妖起的。
死亡世界的生存环境是非常恶劣的,虽然号称永生不死,可是格里斯从诞生那一刻开始,已经有二十个领主丧生在掠食者的手中。
对于这些骷髅僵尸,即使到了领级这个级别,也不过是掠食者嘴中的食物而已。
钢牙能安安稳稳的做它的领主,还把势力延伸到附近几个领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人在庇护着它,这个庇护它的人就是这个给它起名的那个巫妖。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麻烦了,这个巫妖能够庇护钢牙的领地,实力绝对不会太低,至少也是普尔森这种层次的领主级人物。
别看普尔森现在落泊的模样,换作以前他法杖法袍,各种魔法道具齐全的时候,这个老巫妖可是很强大的。
当初格里斯如果不是靠偷袭,加上普尔森当时丢失了所有的装备,否则根本制服不了他。
钢牙也是个领主,但是巫妖领主和僵尸领主的实力差太远了,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在繁华的大都市,遇到最美的她,她用性感和智慧教我成长为一个男人。...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重活一世,她变成痴傻还丑的怪胎。所有人都瞧不起她,打她,骂她…直到那个权势遮天的男人,从天而降。他救她于水火之中,待她宛若心尖上。从此,她涅槃重生,天赋异能,出落的风华绝代,让满京城倾慕的公子哥们踏破了求亲的门槛。都给爷滚!那个瘫了快二十八年的帝国第一权少,竟然奇迹的从轮椅上跳起来。他愤怒咆哮,甩出红本本萧青衣不嫁,她是爷捧在心尖上宠的!婚后,权少宠妻甜如蜜,有好事者前来采访。请问,你...
一千年前,白启死后落入了实力为尊的地元界,经由千年纵横,成就了杀神之名,但他却难以忘却父母亲情,不惜生死穿越千年,回到了地球,这一世,他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屠尽世间敌。...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为了救哥哥,佟言签下卖身契,成为商界帝王的私宠小娇妻。传闻他冷漠倨傲,权势滔天,不近人情?NO,传闻都是骗人的!真相是他把她捧在手心里,花样不断,宠上天!一场盛世婚礼,霸占了娱乐圈的头版头条。谁知三天后,佟言揉着受伤酸软的小腰,递来一纸离婚协议。尉迟骁,我受不了了!签字离婚,我们好聚好散!男人云淡风轻的接过,关门落锁。离婚?你先离开床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