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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毕,我已站在了他的面前,双手抚摸上他如玉的容颜,将他的头缓慢又坚定的带下来。
闭上眼睛,用尽我毕生的幸福和信仰,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润玉开始被我的举动弄得呆了一瞬,可是当他意识到这是我自己主动求吻的时候,很快便反客为主,将我压入怀中。
我就说嘛,但凡是个男人,自己喜欢的女人在自己怀里的时候,哪怕他再怎么是个君子,也不可能忍得住。
哼哼,本仙子这就让你明白明白我的厉害,还敢撩我!笑话,论讨人喜欢,上穷碧落下黄泉,有人比的过我锦觅?!
☆、小甜瓜(润玉篇)
忍让,仿佛是我与生俱来的品德。
不,与其说是一种品德,不如说它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求全之法。
终我一生,仿佛永远都在,与这个词语纠缠不清。
幼年时期在太湖湖底,当我被其他小孩欺侮的时候,母亲就告诉我,你要忍让。
可以,为母子之情,我让。
少年时期在九霄云殿,当我与旭凤之间有所争执,无论谁是谁非却总是被母神迁怒责罚的时候,父帝也告诉我,你要忍让。
可以,为父子之情,我让。
终于慢慢长大,旭凤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我身为兄长,小至一朵花卉,大至领兵征战之权,只要他喜欢,无需有人告诉我我也知道,我要忍让。
其实并不是不喜欢,而是因为我是他的兄长,所以,为兄弟之情,我让就是了。
母神总是疑心我会与旭凤争夺天帝之位。
这实属无稽之谈。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
我有父帝,有母神,有兄弟。
即便在他们心中我也许并不是最重要的,但只要他们不曾将我遗忘,即便长夜漫漫,终日与寒月星辰为伴,也没什么不好。
我想着我的忍让,终归是会有好的结果的。
父帝母神虽总是高高在上,却从未抛弃过我。
我与旭凤的关系也日益亲密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直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更何况,上天还让我遇到了锦觅。
繁花似锦觅安宁,淡云流水渡此生。
我喜欢那个明眸善睐,天真聪慧的女子。
我喜欢她歪着头看着我笑起来的样子,琥珀色的眼瞳里仿佛缀满了漫天的星辰,就像是我几千年长夜里看见的星空。
我喜欢她拿着笔,翻着白眼,磨磨唧唧解题的样子,仿佛面前的卷子与她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甚至连她睡着的时候,微微嘟着嘴说梦话的样子,我也很喜欢。
就像我养的那只魇兽,撒起娇来,卖起萌来简直让人无法拒绝。
神色那样鲜活,那样快乐。
我喜欢她,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甚至想着,如果她也能有一丝丝的喜欢我就好了,我一定想办法解除与水神那有名无实的婚约,娶她做我的妻子,与她共度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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