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欢抱着心爱的皮卡丘,在床上滚来滚去,幸福的冒泡。
“嗡…嗡…嗡…”
时欢放在书桌上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时欢立马爬起来去接电话。
“时欢,我们明天什么时候去买衣服啊?”
那边传来于婉婉甜甜的声音,时欢笑的更灿烂了,只是她突然的皱起了眉头,努力的思考着。
“买衣服?买什么衣服啊?”
时欢疑惑的问道,她完全不记得什么时候说过要去买衣服了。
“周末不是要去参加漫展吗,你忘了?”
电话里传出来于婉婉无奈的声音,明明早就说好了的,这会她却忘记了,得亏这还是李子昂邀请她们的,这都能忘,也是服了时欢了。
“哦!
对,漫展,我差点忘了,这几天事情太多,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我明天睡起来就叫你,还是在时代广场的雕塑下见面。”
一说漫展,时欢就立马想起来了,她们答应了李子昂这个周末要去参加漫展的,差点给忘记了,还好有于婉婉提醒。
说到漫展,时欢又不自觉的想起了李子昂,想起来他们的初见,她一头撞进了那个如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他那修长的手指,将温度传给了自己。
到现在,时欢依然清晰的记得那一幕发生的所有事情,还有李子昂身上的每一个细节。
那骨节分明的手指,还有他左耳的耳洞。
那天他伸手拉时欢起来的时候,时欢的眼角扫到了他的左耳,在他的左耳耳垂上,有一个小小的孔洞,很明显,那是一个耳洞。
只是他的颜值太高,时欢一时间沉浸在他的颜值里而忘记了这一个细节,现在慢慢的回想品味,才将它揪了出来。
原来他也打过耳洞,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打耳洞,难道以前是不良少年?
时欢的想象力总是很丰富,思绪在一瞬间就有万千变化,她想了很多原因,最后却是觉得,他戴耳钉肯定特别的酷。
想着想着,她有些按耐不住自己的性子,从床上爬起来到书桌上拿出了自己的绘画练习本,打开了自己的小台灯,画了起来,反正明天周末也不需要早起。
窗外的月光明亮,窗内的小台灯更加的明亮,不知道过了多久,时欢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看着灯下本子上的少年,露出了姨母般的笑容。
只见画本上是李子昂,他穿着一件休闲的体恤衫,头发被风吹的凌乱,高挑的丹凤眼含情脉脉,手指拂过鬓角,恰好将目光落在了他的十字架耳钉上。
“哎呀妈呀,实在是太酷了,受不了。”
时欢看着画本上的李子昂,娇羞的捂住了脸颊,感受着脸颊上的滚烫温度,心里却很是欢喜。
小心翼翼的将画收好,时欢才去睡觉,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
没一会儿时欢就进入了梦乡,嘴角还会时不时的扬起来,似乎是梦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睡的正香呢,时欢被一阵手机震动声给叫醒了,她眼睛都没有睁开,胡乱的在床上摸索到手机,接了起来。
“时欢你收拾好了没,都已经十点了,我现在可要出发了,你别迟到啊!”
于婉婉的声音一下将时欢从梦里拉了回来,还在打架的眼皮也立马分开了,原本含糊不清的声音这个时候也变的清亮。
“我收拾好了,马上出发。”
说完,时欢立马挂断了电话,冲出房门,胡乱的洗漱一番,跟妈妈说要和于婉婉去逛街,就出门了。
今天她没有骑车,骑了也没地方停,就坐了公交车前去。
周末的公交车上总是有很多的人,今天也不例外。
荒郊的一段意外邂逅,一次激烈交锋的抵死缠绵,他食髓知味,她连连溃逃。辣妻,狼君,又该如何华丽收场?都是我的人了,你还想逃?她努力把小身子往后藏你谁啊,大叔,我可不认识你,别乱认亲戚。他笑得分外邪佞,穿上衣衫就不认?那我脱了你再认认。...
1v1闪婚霸爱宠文一场意外,他被跟自己相亲的女人强行破了童子身!他是谁?权倾京城的太子爷!传闻,他冷艳高贵倾国倾城,引无数名媛淑女竟折腰,却洁身自好不近女色。她是谁?不受宠爱的豪门长女,他说你...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清各的经典小说我的奇幻道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2019年,一个一事无成的年轻人,在情场和职场都失忆的时候,由于一场意外回到了2010年,回去后的主角大脑被开发到百分之百,聪明过人,此外还得到一张余额正无穷银行卡,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市井小人物阿流不幸陷入一场毒品交易,逃跑时身中数枪身亡,更不幸的是灵魂跨域时空,不死不灭,更更不幸的是遇到了当初朝他开枪的黑帮老大,从此阿流不得安生,生生世世被黑帮老大纠缠不休,有苦难言。殊不知这一切都在黑帮老大的掌控之中。市井小人物阿流不幸陷入一场毒品交易,逃跑时身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三世克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三世克星最新章节三世克星无弹窗三世克星全文阅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三世克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猛虎,凶猛无比,百兽之王狼群,纪律严明,冷酷残忍虎狼之师,就是一支像猛虎般凶猛,像狼群般纪律严明的军队,他们拥有最顽强的意志,最强壮的体魄,最冷酷的神经,无论他们面前的敌人有多强大,有多坚韧,他们都能将其轻易撕碎,碾为齑粉!且看孟虎如何在艰难困厄,生死一线中缔造出一支真正的虎狼之师。虎狼群93020365...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