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火点燃,昔日的净土也都破灭了不知道多少,一些稀有的种族甚至都被彻底的灭杀,即便是盖世的强者都有饮恨当场的,血溅洪荒,这是一场亘古罕有的大动乱,天地动乱,前所未有。 混沌深处,古明手握九彩权杖,遥遥望向了相隔了无数个次元,维度,时空的三道光芒,隐隐约约中感受到了传来的叹息,古明心中明白,即便是他竭尽全力遮掩了气息,也不可能完全隐瞒住天地的变化,毕竟洪荒世界的诞生都是在鸿蒙三祖的引导之下完成的,而今天道之子出世,本就应该引来他们的注意力,可惜出现了古明,这个意外的来客,阻挡了鸿蒙三祖的感觉,蒙蔽了他们的感应。 “最多百年时间,鸿蒙三祖就要完全的觉醒,看来真的要加快步伐了,一旦等到鸿蒙三祖觉醒,即便是开辟了不朽古路,也不一定能够争夺到最后的机缘,甚至有可能被鸿蒙三祖直...
李妙真上一辈子胆小怕事,害得救她的那个男人家破人亡。重生回来之后,她要对警察叔叔说,当年那起案子,那个男人是冤枉的,她不仅要救他,还要报恩。只是为什么报恩非得以身相许呢?她,她只想发家致富奔小康呀!...
沈初菡当了十五年的小傻子,结果竟然被水果给噎清醒了!听说吃水果竟然会中毒?这种事对于她这个农科院研究专员来说,真是孰不可忍!为了改变大秦百姓的想法,她以身涉险,躺在地里美美的啃了十亩田的草莓!什么?那小傻子吃了草莓变聪明了?快!速速大量购买草莓!一时之间,付家店铺门庭若市。那小傻子又研究出了芒果?快!给爷取一百斤来!于是付家又挤破了头。沈初菡凭一嘴之力改变了大秦的风向!众人只知她吃水果百吃不死,却没想到身后有一人甘愿为她试毒。娘子,这水果看起来饱满,不知道吃起来会不会和娘子一样甜?沈初菡狠狠在他耳边咬了一口试试不就知道了?...
主角会异能吗?很能打吗?不会。天上会掉下异能法宝什么的砸主角脑袋上吗?根本不可能。那么主角是不是很帅,走到哪里都能惹得女生尖叫?而且,还是个情场高手?不,在学校内的最不想选择当男朋友的排行榜上,他总是得票最高。好吧,主角到底是什么货色?旁人通常称主角是疯子,变态,精神异常者。但是,主角对自己却总是有一个很明确的自称。是什么?我,是个科学家。...
奇遇如云云带彩,美女如水水流风,地作棋盘人作子,悠悠世事变无穷。主角运气好象不错,一穿越就成了主宰八百里海域的少主,随口一个命令发出,就有无数魔法师与剑师躬身听令,不管这个命令是何等的缺德但他真的愿意做这个人见人恨鸟见鸟昏美女见了躲进泥坑的超级大混蛋吗?...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工作不顺心,女朋友闹分手,房租交不上霉运连连的方少俊想死的心都有哎?这是什么?蓝药水,喷了方少俊一脸从此,人生,逆转!...